应急供应期必要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饮用水卫生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及一切可能的宣传手段,使每人都知道饮用水卫生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避免造成介水传染病的传播。
2.运送安全卫生水保障饮水需求。供水事故等级较低,影响范围较小时,可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或分时段分片供水。同时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自来水直至停产。
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影响比较严重和紧急时,把就近城镇、企业事业或村镇尚能生产的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自来水、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紧急运送到事故地区保障饮水需要,这是一种有效的应急供水措施。饮用水供应量:温带地区每人每天至少3L;炎热地区,每人每天至少6L。事故发生最初几天过后,应立刻设法增加饮用水的供应数量因为水的用量和清洁度、发病率有密切的相互关系。此时,应急供水的最低水量要求为:普通民众1520L/(人·天),现场医院和急救站为40L/(人·天)。
给事故地区送水的设备可选用水车、消防车、洒水车、水箱、塑料水桶等,这些设备用于送水之前都必须彻底的清洗和消毒。待运送的水的余氯含量至少要达到0. 5mg/L的标准,运水人员要专职并选用身体健康者;分发水时要有专用清洁用具;待运水储存不得超过2天,中间加一次漂粉精片,加量按20片/吨水或等效的其他消毒剂,并进行水质
检测,防止运送的水受到二次污染以确保运送水的卫生质量。
3.分发个人饮水消毒片保证饮水安全。在冲击期(即最初几天)采用以上送水办法有困难的地方,则可采用另一种保证灾民及救灾人员饮水安全的应急措施,即向个人分发饮水消毒片或饮水消毒管。
4.正确选择和保护水源。为保证事故地区居民能够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必须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水质的消毒处理以及水质的检验。
在城市集中式供水管网、净水设施和水源井遭受破坏时,一般难以在最短时期内修复并保证安全卫生供水,所以需要选择临时性的供水水源。如果在灾前己有灾害备用水源分布图,即可按图迅速查明各备用水源是否遭到地震的破坏,是否受到污染,对那些受到轻微破坏尚可取水但受到或怀疑受到污染的水源应进行水质检验;如果没有备用水源图,则对临时找到的所有可能的水源水进行水质检验,以便确定可否作为饮用水源。一般来说,水源的选择原则是水量充足、水质良好、便于防护、经济技术合理。选择顺序是应选择泉水、深井水、浅井水,其次才考虑河水、湖水、塘水等。
对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地,应加以清理,并划出一定范围水源保护区制止在此区域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并设专人看管。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地受到破坏或污染严重时,应立即选择新的水源地。
分散式供水尽可能利用井水为饮用水源。水井应有井台、井盖,井的周围30in内禁止设厕所、猪圈以及其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设施。取水应有专用的取水桶,且要有专人负责定时消毒。
对原有的可用水源或新的临时水源加强保护,并要做到:专人管理;立即清除卫生防护带内掩埋的尸体、厕所、垃圾污物等;不准在卫生防护带内搭建临时防震棚,更不得修建临时厕所;迅速恢复被震坏的标志与围栏;在灾民棚户区修建临时的厕所,固定垃圾堆放点,专人管理,及时清运和处理,严防污染水源。
5.强化饮水消毒。在进行饮水消毒时,对很浑浊的水通常需先用明矾、硫酸铝或硫酸铁除浊,也可采用其他可以得到的混凝剂,投量视浊度的大小而定。一般而言,加入量为50~100mg/L。将药剂压碎溶于少量水中,倒入水缸中,缓缓搅拌,到矾花出现为止,待其沉淀后取出上清液,加入漂白粉或漂粉精片或其他可以得到的消毒剂,搅拌均匀,旋转0.511,其余氯含量不低于0. 3mg/L。一般而言,加入量为1~2mg/L(按有效氯计),污染严重的水还应酌情增加投入量。对于集中式供水,由于受二次污染的机会多,所以应强化消毒措施,无论是灾区内仍能正常运转供水的自来水厂抑或新设的临时水厂(站)均必须提高消毒剂的投加量,并保证出厂水就地取用井水或其他非自来水的水源的运水车或水桶,在取水的同时就应根据水箱(桶)的容积,由水源专管人投加相应量的消毒剂,并保持接触30min,余氯含量不低于0.7mg/L。
6.采用可移动净水器建临时水厂(站)。在事故地区附近既找不到地下水源,送水又有困难或难于长期坚持送水的条件下,可以采用可移动净水器建临时水厂(站)。生产符合饮用水卫生要求的自来水,解决灾民的饮用水需要,这是可供选择的较好的技术措施,也是保证饮水卫生,防止经水传播疾病的有力的应急措施之一。
由于设计和生产厂家不同,净水器内各工序采用的净水单元也有所不同,适应的原水水质条件也有差异。在选择时,首先应选择适应范围广、耐冲击负荷能力强,可间断运行的净水器;其次应根据供应的人数、水源水质条件和装卸运输条件,选择适当型号与规格的净水器。
为了保证净水器运到灾区后能及时安装与运行,除了准备足够数的净化消毒药剂外,还必须采购或由厂家供给相应的配套设备,如水泵、流量计、投药设备、消毒设备、电器控制盘及代替真空泵用的自吸水箱等。此外,还应有:动力电源或柴油发电机及相应配电设备;贮水箱(池)。水箱(池)最小容积应确保最少30min的消毒接触时间,在净水器非连续运行的条件下,配水系统总的水箱(池)容积应等于12~24h的总需水量。贮水箱(池)和配水管用前均需严格消毒。
7.自来水厂清理与供水管网修复。水处理设施内壁使用3%-5%的漂白粉液清洗。然后加满池水,并按加有效氯量10~ 15mg/L投入,保持12h,此时池水中游离性余氯含量不低于lmg/L。将池水抽干,再用清水冲洗一次即可恢复饮用水生产。修复自来水供水管道,破坏严重的要重新铺设。供水前应对管道进行彻底的消毒和清洗。向管道中投加消毒剂,保证水中游离性余氯含量不低于lmg/L,浸泡 24h以后排出。清水冲洗后可使用。对于覆盖范围较大的配水系统,可以采用逐段消毒、冲洗的方式。供水前必须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1.加强饮用水卫生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及一切可能的宣传手段,使每人都知道饮用水卫生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避免造成介水传染病的传播。
2.运送安全卫生水保障饮水需求。供水事故等级较低,影响范围较小时,可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或分时段分片供水。同时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自来水直至停产。
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影响比较严重和紧急时,把就近城镇、企业事业或村镇尚能生产的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自来水、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紧急运送到事故地区保障饮水需要,这是一种有效的应急供水措施。饮用水供应量:温带地区每人每天至少3L;炎热地区,每人每天至少6L。事故发生最初几天过后,应立刻设法增加饮用水的供应数量因为水的用量和清洁度、发病率有密切的相互关系。此时,应急供水的最低水量要求为:普通民众1520L/(人·天),现场医院和急救站为40L/(人·天)。
给事故地区送水的设备可选用水车、消防车、洒水车、水箱、塑料水桶等,这些设备用于送水之前都必须彻底的清洗和消毒。待运送的水的余氯含量至少要达到0. 5mg/L的标准,运水人员要专职并选用身体健康者;分发水时要有专用清洁用具;待运水储存不得超过2天,中间加一次漂粉精片,加量按20片/吨水或等效的其他消毒剂,并进行水质
检测,防止运送的水受到二次污染以确保运送水的卫生质量。
3.分发个人饮水消毒片保证饮水安全。在冲击期(即最初几天)采用以上送水办法有困难的地方,则可采用另一种保证灾民及救灾人员饮水安全的应急措施,即向个人分发饮水消毒片或饮水消毒管。
4.正确选择和保护水源。为保证事故地区居民能够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必须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水质的消毒处理以及水质的检验。
在城市集中式供水管网、净水设施和水源井遭受破坏时,一般难以在最短时期内修复并保证安全卫生供水,所以需要选择临时性的供水水源。如果在灾前己有灾害备用水源分布图,即可按图迅速查明各备用水源是否遭到地震的破坏,是否受到污染,对那些受到轻微破坏尚可取水但受到或怀疑受到污染的水源应进行水质检验;如果没有备用水源图,则对临时找到的所有可能的水源水进行水质检验,以便确定可否作为饮用水源。一般来说,水源的选择原则是水量充足、水质良好、便于防护、经济技术合理。选择顺序是应选择泉水、深井水、浅井水,其次才考虑河水、湖水、塘水等。
对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地,应加以清理,并划出一定范围水源保护区制止在此区域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并设专人看管。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地受到破坏或污染严重时,应立即选择新的水源地。
分散式供水尽可能利用井水为饮用水源。水井应有井台、井盖,井的周围30in内禁止设厕所、猪圈以及其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设施。取水应有专用的取水桶,且要有专人负责定时消毒。
对原有的可用水源或新的临时水源加强保护,并要做到:专人管理;立即清除卫生防护带内掩埋的尸体、厕所、垃圾污物等;不准在卫生防护带内搭建临时防震棚,更不得修建临时厕所;迅速恢复被震坏的标志与围栏;在灾民棚户区修建临时的厕所,固定垃圾堆放点,专人管理,及时清运和处理,严防污染水源。
5.强化饮水消毒。在进行饮水消毒时,对很浑浊的水通常需先用明矾、硫酸铝或硫酸铁除浊,也可采用其他可以得到的混凝剂,投量视浊度的大小而定。一般而言,加入量为50~100mg/L。将药剂压碎溶于少量水中,倒入水缸中,缓缓搅拌,到矾花出现为止,待其沉淀后取出上清液,加入漂白粉或漂粉精片或其他可以得到的消毒剂,搅拌均匀,旋转0.511,其余氯含量不低于0. 3mg/L。一般而言,加入量为1~2mg/L(按有效氯计),污染严重的水还应酌情增加投入量。对于集中式供水,由于受二次污染的机会多,所以应强化消毒措施,无论是灾区内仍能正常运转供水的自来水厂抑或新设的临时水厂(站)均必须提高消毒剂的投加量,并保证出厂水就地取用井水或其他非自来水的水源的运水车或水桶,在取水的同时就应根据水箱(桶)的容积,由水源专管人投加相应量的消毒剂,并保持接触30min,余氯含量不低于0.7mg/L。
6.采用可移动净水器建临时水厂(站)。在事故地区附近既找不到地下水源,送水又有困难或难于长期坚持送水的条件下,可以采用可移动净水器建临时水厂(站)。生产符合饮用水卫生要求的自来水,解决灾民的饮用水需要,这是可供选择的较好的技术措施,也是保证饮水卫生,防止经水传播疾病的有力的应急措施之一。
由于设计和生产厂家不同,净水器内各工序采用的净水单元也有所不同,适应的原水水质条件也有差异。在选择时,首先应选择适应范围广、耐冲击负荷能力强,可间断运行的净水器;其次应根据供应的人数、水源水质条件和装卸运输条件,选择适当型号与规格的净水器。
为了保证净水器运到灾区后能及时安装与运行,除了准备足够数的净化消毒药剂外,还必须采购或由厂家供给相应的配套设备,如水泵、流量计、投药设备、消毒设备、电器控制盘及代替真空泵用的自吸水箱等。此外,还应有:动力电源或柴油发电机及相应配电设备;贮水箱(池)。水箱(池)最小容积应确保最少30min的消毒接触时间,在净水器非连续运行的条件下,配水系统总的水箱(池)容积应等于12~24h的总需水量。贮水箱(池)和配水管用前均需严格消毒。
7.自来水厂清理与供水管网修复。水处理设施内壁使用3%-5%的漂白粉液清洗。然后加满池水,并按加有效氯量10~ 15mg/L投入,保持12h,此时池水中游离性余氯含量不低于lmg/L。将池水抽干,再用清水冲洗一次即可恢复饮用水生产。修复自来水供水管道,破坏严重的要重新铺设。供水前应对管道进行彻底的消毒和清洗。向管道中投加消毒剂,保证水中游离性余氯含量不低于lmg/L,浸泡 24h以后排出。清水冲洗后可使用。对于覆盖范围较大的配水系统,可以采用逐段消毒、冲洗的方式。供水前必须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